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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第二轮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通知

  2.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商需要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销售书(复印件);
  3.提供有关产品技术方案(不涉及商业机密)、技术和经济指标、在本市销售的报价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光盘;
  4.凡使用微生物菌剂的产品需提交上海市环保局的微生物菌剂应用申请批复或申报受理证明。
  三、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流程
  公布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工作信息――受理申报――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评估――公布推荐产品。
  四、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方法
  1.聘请专家、业内管理者等组成评估小组;
  2.根据国家、本市、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由评估小组制定评分方法;
  3.专家审阅资料,现场查看产品使用情况;
  4.评估小组人员独立评比打分;
  5.按得分高低,评估出推荐产品。
  6.在网上公布被推荐产品,其余产品不予以推荐。
  五、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综合评估小组的论证情况及用户调查评分,确定论证结果,在网上公布推荐的生态型公厕名单,供本市环卫设施建设、采购、管理者等在设计和选购时参用。
  六、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时间
  论证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制约规定
  1.凡被推荐的产品在本市市场中出现与向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组织单位提供产品和相关资料不符者(由评估小组作出结论),归口管理单位有权取消对该产品的推荐,同时产品销售商或生产商二年内不准参与本市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活动。
  2.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工作原则上二年组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进行。
  3.凡是在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2005年8月29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附件二:

生态型公厕技术经济论证申报表


                       生产商( )销售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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