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规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以建立国有大型企业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整体上市。推行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业绩责任制。(由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做好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支持武钢集团、长江航运总公司、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等中央在鄂企业做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三、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十)研究和启动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破难点,推进全省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今年重点要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研究政策、组织试点等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和完善精简高效、分类合理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由省人事厅、省编办负责)
(十一)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对国有文化企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独立学院的领导体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抓好素质教育。(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
(十三)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整合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深化和加快血防专业机构改革,理顺血防工作管理体制。(由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