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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北地区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苏北地区
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苏卫基妇[2005]13号 2005年6月16日)


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市卫生局、财政局:
  乡镇卫生院是承担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推进我省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对于改善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2005年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现就推进我省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乡镇卫生院改革的目标与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每个建制乡镇原则上只保留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乡镇区划调整后多余的卫生院要进行资源重组或改制,可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经营、改为民营等多种形式转为医院、门诊部、诊所等。要规范改制行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清产核资,规范资产评估、转让等操作程序,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改制变现的资金必须及时到位,全额上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存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改制的资金首先用于分流人员的安置,其余必须用于发展当地农村卫生事业。
  (二)积极推进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加快转变运行机制。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有学历、懂业务、作风好、善管理的优秀人才担任卫生院院长,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要大力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真正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报酬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要实行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按岗竞聘,双向选择,转变用人观念。要积极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按绩效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重新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引导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扎实工作。要积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合作经营、纵向合作、联锁经营等形式进行运行机制的改革。
  (三)要抓紧落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底,基本完成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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