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通知,请各地公安机关抓紧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1:
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力推进“两个率先”,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特制定以下十项措施:
一、建立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等,实行当场告知、临界告知和逾期告知制度。实行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告知制度。实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告知制度。
二、为重要任务、重点工程、群众出行提供交通安全服务。对在建的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抢险救灾物资、鲜活农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运输车辆提供交通通行便利,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派警车护送。根据道路通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调整设置公交车、出租车、中小学校车、单位自备车停靠点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单行线、禁行区事先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意见。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道路限速一般不得低于道路设计时速的80%。
三、改进交通安全违法处理方式。在坚持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示教育后放行。在全省高速公路推行联网查处动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罚人可以在15日内选择省内任何一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点接受处罚。
四、方便群众办理户口。在城市市区实行户口迁移一所办理制,由迁入地派出所为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省辖市逐步推行全市范围内户口迁移一所办理制。
五、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本省常住居民,再次以同类事由申请短期赴港澳地区的,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本省常住居民和华侨因处理产业、法律诉讼、治疗疾病等其它非公务活动申请赴港澳地区的,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改为地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对中外申请人因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签证(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紧急的当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