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的意见
(淄政发[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省政府支援菏泽加快发展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根据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加快菏泽发展调度会议要求,为确保完成淄博市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及东明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东明县加快发展的思路,依托其资源及产业优势,引导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和产品向东明县转移,支持东明县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产业、产品向东明县转移及支持东明县加快发展过程中,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努力提高投资项目质量水平及效益”的原则,使我市转移到东明县的项目能留得住、发展好,为促进东明县发展长期发挥作用。我市支援东明县加快发展,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要把工业帮扶放在首位。抓好东明(淄博·齐鲁)工业园建设。以我市临淄、淄川、张店区首批入园企业为基础,由我市规划设计院按照两市县达成的协议,在东明县开发区内规划2平方公里的东明(淄博·齐鲁)工业园,作为我市工业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吸引更多的淄博企业进园投资发展。工业园建设要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成立东明(淄博·齐鲁)工业园管委会,组建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工业园的建设管理以及与东明县政府、东明开发区管委会的协调工作。
  东明县给予工业园的优惠政策,通过管委会一个渠道、一个口径对内落实,一个标准对外招商。除高青、沂源两县外,我市各区县及高新区都要动员辖区内有条件、有优势的企业选择项目进驻工业园。首批进园项目不少于20个,各区县及高新区原则上不少于3个,最晚在2005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每个项目的投资额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各区县、高新区进园项目任务,由淄博市支援菏泽市东明县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下达。
  我市进园项目分别由市、区县各级金融部门和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和贴息支持,由工业园管委会协调东明县给予土地和税费方面的支持。市里安排第一批支援东明县的临淄、淄川、张店区先期带头转移投资项目争取2006年6月底前投产运营,其他项目(即博山区、周村区、高新区、桓台县的投资项目)2007年上半年投产,使东明(淄博·齐鲁)工业园尽快成为东明县工业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要认真策划、筹备后期项目的转移和工业园的招商,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计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