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采取有力措施
超前做好2006年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强化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人口控制计划,取得了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良好开局。根据我市实际和人口结构预测,2006年是我市本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第一个峰值年,从今年4月份开始已经进入控制2006年人口出生高峰年的实施阶段,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总结经验,超前规划,及早部署,坚决完成2006年的人口控制计划。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超前做好2006年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7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人口出生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附后),并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我市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鲁发〔2005〕17号),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根据我市实际和中长期人口规划分析,2006年是我市本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峰值年,预测人口出生率可能达12.1‰。各级要认清形势,科学分析决策,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平抑2006年人口出生峰值。
二、提前下达2006年度人口控制目标,严格人口计划管理。根据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规律,从今年4月份开始,已进入控制2006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切实做到计划早制定、工作争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省下达我市11.7‰的人口出生率指导计划,分解下达各区县、高新区2006年度人口计划。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将2006年人口计划逐级分解下达。要将工作着力点突出放在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违法生育上,并加大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引导力度,努力实现人口出生高峰的“软着陆”。
三、以薄弱村转化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继续加大对薄弱村的帮扶力度,完善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认真落实定期随访、孕情环情监测、生殖健康查体等制度,确保重点人群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就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和有奖举报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