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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二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2005年开始,按照中央要求,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追究到位的执法责任体系。完善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以信息化为手段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司法警务公开力度。实行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等行政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控告申诉公开听证制度,规范控告申诉案件审理程序,加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2005年,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投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办法》,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建立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备案制。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推行非经营项目用地公开供地制度。抓紧修订《北京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规定》等制度,完善交易程序,加强监管。健全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管理,继续扩大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不断扩大公开招标比例。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评标专家库和全市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金使用和控制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有偿使用方式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交易信息,建立可查询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快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细化采购工作流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二)认真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2005年,研究制定《强化对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的意见》。认真检查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市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工作。
  (二十三)加大巡视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力度。从2005年起,市委巡视工作组要按照市委部署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巡视力度,强化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006年至2007年,要完成对区县的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双派驻机构在2005年底前要完成业务、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调整充实单派驻机构的力量,对没有设立派驻机构的重要部门增设派驻机构。制定《派驻机构监督办法》,强化对派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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