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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2005年8月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1)必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到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去把握,放到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中去推进,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寓于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进。(2)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方向,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3)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通过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不断增强防范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必须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对2005年至2007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具体安排,对今后若干年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取得切实成效;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显著加强;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逐步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使腐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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