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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市监察局2005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十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1.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安排,今年统一在电信、广播电视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在去年政风行风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的部门、行业中开展评议工作。评议工作要坚持“纠建并举,注重治本”的方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组织各界评议代表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行风测评工作。继续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要在总结去年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测评员”队伍,保证测评工作有序、有效、客观、公正、透明地开展。要组织被测评单位开展“公开承诺”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即将出台的行风评议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比较科学的具有操作性的评价体系。要探索和创新评议方法和形式,积极推行行风热线、评议网站等现代媒体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十五)进一步加强纠风宣传工作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媒体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发现、解决纠风工作的热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查处并进行反馈,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新闻通报、新闻通气等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加强对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协调、指导和参与。
  二、抓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工作的重点,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和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相关工作。
  (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围绕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三)加强检查,严肃执纪。要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到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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