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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市监察局2005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四)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督促各区县和有关职能部门在企业重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中依法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落实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涉及职工利益的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案件。
  (五)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督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和2005年竣工工程的排查,对尚未偿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要逐项落实解决,确保拖欠的工资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以建筑企业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及时受理农民工对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要继续推进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六)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认真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实行“一费制”后,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制定和落实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不得突破规定上限,按照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分档次依次录取,一次招满并向社会公布。
  认真纠正学校滥发教辅资料和乱办班问题,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征订目录,严禁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及在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环节收取费用和搭售教辅材料,坚决制止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切实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督察员制度,做好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收费支出的管理。抓紧制定教育收费巡查制度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典型乱收费案(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决禁止各级政府和财政、教育等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收入的行为;禁止向学校搭车收费和进行摊派。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七)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继续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在监督机构指导下,发挥各区县纠风、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标任务的完成。逐步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评标和采购,降低招标采购的成本。积极推进部分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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