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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教人[2005]19号)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人才强教”是北京市教育大会确定的新时期首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人才强教行动计划”已列为《首都教育2004-2010年发展纲要》重点内容。为推进高等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市教委决定设立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现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及《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系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人才引进和选拔要与学校的发展定位相结合,要与学科发展方向相结合,要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要与形成合理的学术团队和人才结构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人才质量,做好“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及本校有关人才计划的各项实施工作,努力开创学校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人才强教”是北京市教育大会确定的新时期首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人才强教行动计划”已列为《首都教育2004-2010年发展纲要》重点内容。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市属市管高校教学科研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决定实施“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
  一、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队伍建设并重,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规律和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高校人才管理制度和政策环境;坚持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并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并重,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并重,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教学科研与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现代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提升高校人才知识创新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服务社会能力;坚持提高人才知识能力业务水平与提高人才思想道德水平并重,切实加强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
  实施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通过五年的重点建设,完善高校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要努力造就100名左右在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居于国内同领域学术前列的学术带头人,少数优秀者成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学科建设上发挥突出作用;努力培养10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使其成为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有一批中青年骨干成为市属市管高校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创造条件为10000名左右的高校教师和管理人才提供接受教育培训、访问进修或攻读学位的机会,优化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增强人才发展后劲和队伍整体素质。
  二、本计划实施范围
  本计划在市属市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范围内实施。自2005年至2009年市教委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本计划的实施。未列入市教委财政预算体制的院校可以参照本计划的原则执行,所需经费按照原预算体制申请安排。
  三、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计划的主要内容
  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计划由“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选拔计划”、“人才培训计划”三个层次共9个项目构成。
  (一)人才引进计划
  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指面向国内外聘请、引进著名学者、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骨干、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新建学科专业急需紧缺人才。由“北京市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人才引进资助计划”2个项目组成。
  项目1:北京市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
  本计划主要面向国内外聘请能够领导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设置北京市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普通本科院校的主干学科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原则上每校每个岗位只能聘任1名特聘教授,北京市特聘教授聘期三年,要求全职在校工作。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北京市特聘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自2005年起,每年计划聘请北京市特聘教授的名额为30名。
  北京市讲座教授不受设岗学科限制,由市属市管高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聘请,属于兼职工作性质。北京市讲座教授在聘请学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享受北京市讲座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万元。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国际重要学术组织负责人或一流学者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讲座教授的,可以享受北京市讲座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月2万元。
  北京市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聘请与管理执行《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老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项目2:人才引进资助计划
  本计划是指市属市管高校根据本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引进的高水平学术人才、教育专家、高级管理人才,市教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引进人才资助。
  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著名学者,资助科研经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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