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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北碚区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行政区域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北碚区偏岩镇、石坝镇,
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行政区域的批复
(渝府[2005]172号)


北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辖区范围的请示》(北碚府文〔2005〕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有利于北碚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北碚区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行政区域。
  具体调整为:金刀峡镇辖原金刀峡镇和偏岩镇的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9.20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偏岩场16号。三圣镇辖原石坝镇和三圣镇的行政区域,辖10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59.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三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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