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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2007年天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的通知[失效]

  (四)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地条钢等违法建材生产行为,钢管、扣件、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及插座、涂料等建材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建材产品交易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建立起对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市场监管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五)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促销演出、伴宴演出等演出活动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游戏厅的监管。建成全市文化市场统一管理平台。正版音像制品连锁企业力争每年增长5%-8%。
  (六)中介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实现全市中介机构等级划分,“重合同守信用”中介机构提高到80%以上,消费者对中介机构服务投诉率降低到5%以下,形成完善、顺畅的工作联系、工作抄告制度,工作抄告率在95%以上。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彻底取缔未经许可、登记、批准、备案的农资产品市场。恶性坑农案件和影响大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不再出现。农资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农资销售档案和农资销售专用凭证制度推广率达到60%以上。
  (八)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历年拖欠工程款全部清理完毕。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起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机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活动,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起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九)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市场地下保单及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制贩假人民币和外币、利用假票据进行金融诈骗以及各类“洗钱”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法人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假、识假、打假”的氛围初步形成,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金融市场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规范化管理达到100%,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达到90%。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明显改善,街镇一级安全监管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监管上形成较完备的运行管理机制。
  (十一)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实现诚信等级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培养起“诚信客户”,零售市场布局进一步合理,价格进一步规范,实现明码标价,建立自律组织,逐步实现客户管理的自律机制,由烟草部门单一打假向政府牵头的联合打假方式转变,实现打假社区化,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5%以上,使制售假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环境进一步改善,导游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旅行社“小、弱、散”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通过深化改革、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优胜劣汰,一大批品牌化经营、特色化竞争、效益型发展的大型旅游企业或专业化旅游集团相继涌现。全市旅游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重点工作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精神,理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流通等主要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以开展蔬菜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逐步解决好七大类重点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在餐饮业和食品行业中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在水产品、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中推行HACCP(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构建食品行业GMP(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自主性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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