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地方主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大活动,开辟质量月活动专栏,重点宣传国家名牌战略、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自主品牌的经验及成效,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宣传倡导使用中国名牌、陕西名牌产品。
(五)各地可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主办单位组成“200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
(二)各地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除全省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三)各地、各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在全省质量月活动中,将对质量月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总结及时的单位予以表扬。
附件:1、200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2、9月1日参加新城广场检验检测咨询服务活动的技术机构名单
省委宣传部
省质监局
省发改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2005年8月12日
附件1:
2005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树立科学发展观提升质量竞争力
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质量赢得市场诚信铸就品牌
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坚持以质取胜提高竞争实力
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自主品牌
质量象征实力名牌凝聚智慧
采用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关注质量关爱生活
共筑诚信建设小康
降废减损节能增效
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创造安全健康环境
产品是企业的形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