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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政执法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6、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是什么?
  按照市政府修订后发布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市城管执法局、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2)市政工程管理、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和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3)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7、本市市级层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从什么时间正式实施?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市级层面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市城管执法局自2005年8月1日起开始行使市级层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届时,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停止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
  8、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是如何分工的?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下列情形的违法行为:(一)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二)涉及市管河道的;(三)需要集中整治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市级行政机关负责查处的。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在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对职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局确定。对应当由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未予查处的,市城管执法局可以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
  9、当前本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要注意理顺哪些关系?
  一是理顺市市容环卫局与市城管执法局的关系。市市容环卫局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事务,市城管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理顺市城管执法局与相关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市城管执法局按有关规定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有关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市城管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在市城管执法局履行职责的活动中,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予以支持和配合。三是理顺市城管执法局与区、县城管执法机构的关系。坚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重心下移,区、县城管执法机构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业务上受市城管执法局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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