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浴室的整治工作,市文化局牵头负责小歌舞厅的整治工作,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小食品店、超市食品专柜的整治工作,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小旅馆的整治工作,市体育局负责游泳池的整治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要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按照统一标准组织开展规范管理工作。
(二)帮管结合,以帮为主。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执法机构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改善投资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积极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促进一批无照无证的店铺改善条件,达到规定的开办标准,切实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全程监管,综合执法。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片区监管责任制度,落实人员和责任,分片包干,负责到底,切实做好全程监管和综合执法。
(四)量化评价,分类定级。由市卫生局制定我市“五小”行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的持证状况、硬件设施、功能布局、操作流程、消毒措施落实、日常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量化打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甲、乙、丙三级,并在经营场所悬挂统一制作的卫生安全信誉度标示牌。
三、规范管理目标
通过规范管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五小”行业卫生行政许可,彻底改善“五小”行业持证率不高、基础卫生差、基本设施缺损和消毒措施不落实的状况,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使“五小”行业的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创造健康、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
四、规范管理内容
对“五小”行业规范管理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营业执照、健康证明持有状况等,有证“五小”单位经营行为的规范以及对无证“五小”单位的整改达标办证,对条件不具备无法达标的“五小”单位依法取缔等。其中“五小”单位开办条件如下:
(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二)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
(三)有餐饮具、顾客用具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并运转良好,操作间功能区域分区合理;
(四)防蝇、防尘、防鼠、通风设施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