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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古寺院遗址(张掖市农机厂农场东侧):东西长100米,南北宽50米。
  悬泉置遗址(敦煌市)
  保护范围:以悬泉置遗址四界为基准,东到山沟东侧烽火台以东500米,西到遗址以西1000米,南到悬泉水源山顶向南延伸500米,北至遗址以北1000米。包括悬泉置遗址、沟东山顶烽燧、悬泉水及附近自然保护区。
  许三湾城及墓群(高台县)
  许三湾城及墓群包括许三湾城、西南墓群、东墓群、五道梁墓群。
  保护范围:许三湾城:东面以东城墙为准向外扩延200米,西、南、北三面分别以西、南、北城墙为准向外扩延300米。
  西南墓群,东至许三湾城1500米,西至许三湾简易公路500米,南至高台财政林场南缘林带一线600米,北至许三湾村农田南水渠2000米。
  东墓群,东至高台农场水塔500米,西至高台财政林场东水渠600米,南至许三湾简易公路300米,北至高台农场8号井水渠800米。
  五道梁墓群,东至高台农场至苦水口公路一线,西至元明公路10000米,南至连霍高速公路9500米,北至许三湾南滩古代土坝头道梁。
  白塔寺遗址(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以萨班灵骨塔塔基四周方形砖砌基座(边长27米)为基准,向东366米至兰新铁路,向西27米至灵骨塔塔基西围栏,东西总长420米,向南20米至灵骨塔塔基围栏大门,向北393米至武南镇张林村四组耕地内,南北总长4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至”向外各延伸30米。
  果园——新城墓群(酒泉市肃州区、嘉峪关市)
  保护范围:以嘉峪关市新城乡移民村西南水井房(北纬39°52′49.3″,东经98°24′95.4″,海拔1482米)为基准,向东南至酒(泉)新(城)公路新城段,向西南至嘉峪关市新城乡毛庄子南三岔路口(北纬39°50′51.8″,东经98°24′0.02″,海拔1511米),再到南墓区西南角标志碑(北纬39°48′63″,东经98°22′31.8″,海拔1543米),由该标志碑向东南到北干渠,由北干渠向东南到鸳鸯输水渠,向东沿鸳鸯输水渠到鸳鸯分水闸,由鸳鸯分水闸向东北,经佘家坝五组东侧,到酒新公路西沟段。
  汪氏家族墓地(漳县)
  重点保护区:以13号明代汪钊墓为基点,向东113米,向西193米,向南45米,向北55米。
  一般保护区:墓区围墙外向东、向西各20米,向南、向北各30米。
  雷台汉墓(武威市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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