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人物。对于软件行业领军人物和对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者,给予一定奖励。继续对软件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宁购房购车实行专项奖励。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以自有技术成果在宁创办软件企业。每年从新办企业中择优选出若干优秀创业项目予以奖励扶持。
八、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和资金保障
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快建设为软件产业发展的技术开发、测试、政策平台,完善配套服务和企业发展环境。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建立并完善软件企业创业投资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自我投入。
“十一五”期间,以1200万元为基数,市财政继续每年安排不低于20%增幅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公共服务体系、核心软件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软件产品出口、CMM、CMMI认证等。同时,继续争取省软件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及其它政府资金对我市软件产业的扶持。
九、落实责任制,保障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速软件产业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各相关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切实把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全市软件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市软件发展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主要责任园区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各责任单位也要将目标任务向下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加强考核,确保全市软件产业目标的全面完成。
十、统筹规划,加强软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以科学的规划统领软件产业发展。认真研究、科学编制全市软件产业“十一五”规划,以科学的规划促进资源整合,突出前瞻性、集约化发展和产业高度化,提升软件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软件产业超常规发展。
建立与完善软件统计制度。理顺软件产业的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及相关工作程序。市科技、统计、外经贸、国税、地税、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支持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做好监测服务工作,定期对外公布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