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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1月14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4日)废止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05]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我市软件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4年全市软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总体规模居国内城市前列,南京软件产业已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充分发挥我市所具有的软件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把南京建设成为中国的软件名城,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南京软件技术和人才优势,坚持自主创业和招商引资相结合,突出软件规模发展和品牌培育,全力推进两园多基地的发展战略,打造中国软件名城。
  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全国城市的软件规模排序中实现“进四争三”的目标。2005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2007年达到300亿元,前两年实现一个翻番;2010年达到600—800亿元,后三年再实现一个翻番。
  凝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软件人才工程、软件品牌工程和软件基地建设等三大工程,加快构建全市层面上软件发展“四大中心”,即软件测试评估中心、软件产业投融资服务中心、软件服务(销售交易)中心、软件人才培训交易中心,为软件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培育知名品牌,形成优势产品群
  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现代服务业及农业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大对我市现有优势软件产品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电力自动化应用软件、电信系统应用软件技术水平和国内外市场份额,确保国内领先地位,形成制造业信息化软件等特色。同时,重点扶持集成电路设计、手机软件、游戏动漫软件、教育软件及其他嵌入式软件等产品的攻关及产业化,促进其倍增发展,形成优势产品群。鼓励和支持我市软件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优秀软件产品推荐活动,逐步培育软件品牌。对我市软件企业获得“中国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给予一定奖励。
  在今年举办首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的基础上,每年举办软博会,通过逐年努力,提升水平,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使其成为软件产品、软件技术、软件信息、软件人才的交流、交易平台,努力办成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软件行业品牌展会,促进我市软件产业超常规发展,通过打造软件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展会,从而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的城市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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