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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西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5]33号 2005年6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5〕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现结合江西实际,提出2005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把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向深入,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以深化安全生产秩序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重点,抓好其他领域的专项整治。
  (一)深化安全生产秩序整治。
  全面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5号)精神,认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22号)要求,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稳定全省安全生产秩序。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32号),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尤其要在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和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区域,八小时以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小型、分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邮购药品和药品添加非法成份行为;开展规范药品购销渠道、清理过期失效药品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县及县以下药品经营单位。要严厉打击和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秀企业、优质产品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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