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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2004-2007年江西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以实施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计划”为契机,大力实施高校人才强校工程。加大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健康成长、建功立业。要善于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积极引进优秀拔尖人才。重点培养10名能够领导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知名学者,100名在国内相关专业中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突出、教学水平高的特聘教授,500名有较高学术造诣、有组织能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1000名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努力构建吸引、培养和用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支持体系;探索人才组织新模式,促进学科综合,开发配置人才资源。
  19.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
  推动研究生教育观念、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改革研究生选拔制度,推进学分制并调整修业年限,推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和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制,推进培养成本分担制度改革。采取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举办博士生学术论坛等各项措施,鼓励并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到2007年,力争新增博士单位1-2个,博士点达到25至30个;新增硕士单位1-2个,硕士点达到360个。
  20.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
  鼓励高等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形成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群体。积极扶持以优秀中青年教师为学术带头人的创新研究群体,保证科学研究人才的源头供给。
  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强化和新建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功能及其支撑和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增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着力解决关系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21.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新世纪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的扶持培养。组织重大课题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继续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程教材和研究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积极培育学术精品和名刊,奖励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果。
  22.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进一步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目标责任明确的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框架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毕业生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构建省、市、学校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用档案。把毕业生就业状况纳入高校办学的评估体系,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新增学位授权点等工作紧密挂钩。促进毕业生多元化就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行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网络监测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状况。
  六、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3.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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