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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1.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的教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在宣传教育周活动中开展一次国家版图意识的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语文、地理、历史课程中要有体现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的内容。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站、橱窗、板报、文化长廊等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版图意识。组织开展征文、演讲、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测绘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至少与1所中小学联合开展一次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相统一,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增强国家版图意识的社会氛围。
  2.提高教师掌握地图教学的能力。学校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地图知识,了解世界地图、中国地图标准画法,提高鉴别“问题地图”能力,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主动承担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的职责,结合各自教学实际,把国家版图意识有机地融合到各门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去,引导学生树立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版图意识。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强化导向作用,开设专题节目宣传国家版图意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地图知识。制作、刊播正确反映国家版图内容的公益广告,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计划地组织对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宣传报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编制、使用地图的行为和流入市场的“问题地图”及时予以曝光,对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例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夏令营。
  由省测绘局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一次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夏令营。按照自愿的原则,推选中学生参加。夏令营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强化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普及地图科普知识,提高学生了解、使用地图的能力,增强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的意识。
  (三)抓好地图管理事项的公示。
  由省测绘局在互联网上公布世界地图、中国地图、江西省地图标准画法示意图,刊登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有关地理底图,为地图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提供工作参考依据,为社会正确使用中国地图(图形)提供规范的图源。
  三、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公开出版地图的编制、审核管理。党委宣传部门要强化对新闻媒体刊载地图的监管,确保新闻媒体刊载的地图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事部门进行对外宣传以及开展群众性的外事政策教育要宣传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校园内张贴、展示的各类地图的管理,坚决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和伪劣地图进入中小学;在审定地方教材时,若涉及教学用地图时,应请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设立或者从事地图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取缔;对涉及中国地图的广告应查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审核批准书》或标注在地图版权页上的“审图号”;依法查处“三无”地图和“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把地图出版、印刷和复制、进口、发行关,加强地图出版单位资质的审核和地图出版范围、选题的审批,严格执行图书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三无”地图和“问题地图”,严厉打击地图出版、印刷和复制、进口、发行等环节的非法出版活动。外经贸部门、海关要加强对从事地图产品的加工贸易的审批管理和进出口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监管,凡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发现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各级测绘、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年内要组织一次本部门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地图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地图知识,增强地图市场监管责任,提高鉴别“问题地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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