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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

  省工商局
  一类目标:
  (一)积极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围绕“品牌大省”和品牌经营工程,组织开展“浙江品牌”和“品牌浙江”系列活动。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0万户、私营企业3万家,继续保持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着力探索流通领域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三张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万村放心店”工程及群众监督网,在全省50%的行政村各创建1家“放心店”,确保“万村放心店”工程的覆盖面达到50%。完成消费维权监督站点2000家,开展食品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建设,构建信息汇总发布平台,完善准入、维权、监测三大体系,完善紧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消费投诉处理率达90%。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定人,有效维护食品安全。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等重点专项整治。夯实企业信用监管基础,充实基础数据、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分类监管企业面达到30%。扩大社会联通,进一步发挥信用软监管作用。
  (四)扶持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依托区域产业,发挥特色优势,促进专业市场和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推动商品市场发展电子商务,接轨现代物流,建设更高水平的市场业态。加强对重点市场的培育指导,推进星级市场创建工作,促进市场整体素质的提高,新培育星级市场50家。
  (五)努力建设依法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行为,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推行网上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检验照质量,严厉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继续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六)创新广告监管工作方法,探索媒介信用指数与监管力度的互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广告监测整治力度,全年监测媒介广告100万条次,有效遏制广告违法率的上升。强化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力争在保险业取得突破。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省海洋与渔业局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力争海洋经济总产出超过2800亿元。全省渔业产值达到380亿元,养殖与捕捞产值之比调整为58:42。编制完成海洋综合管理与渔业行业管理“十一五”规划。
  (二)继续推进重点渔港建设,积极培育渔港经济,促进渔区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推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完成各类渔民培训6万人次,压减海洋捕捞渔船500艘,转移海洋捕捞渔民2500人。切实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渔民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之内。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的综合治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强海域使用综合管理,完成《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及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做好省际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基本完成省内海域行政区域勘界工作。组织编制《浙江省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办法》。启动建设2—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增殖放流鱼虾贝蟹等渔业资源种苗1.5亿尾(只)以上。
  (四)组织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本底调查,制(修)订推广省级水产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质量地方标准10项。培育30家以上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较强市场竞争力、能有效带动渔(农)民增收的示范性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完善优势特色水产品产业化基地15个。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建成省级休闲渔业示范项目15个,努力将休闲渔业产业培育成我省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省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药残抽检合格率在80%以上。
  (五)大力开展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启动全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水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增强海洋赤潮灾害的监视监测力度,力争赤潮监控区赤潮灾害发现率达到100%。提高海洋环境预报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能力,开创滨海旅游区海洋环境预报服务。积极推进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实施,确保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率比上午增加30个百分点。
  (六)加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肃查处违法事件。积极开展浙北渔场专项整治,全面启动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各地继续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全省伏休渔船违规率控制在1%以下。
  省质量技监局
  一类目标:
  (一)深入推进品牌战略,积极构建企业创品牌体系,促进我省产业优化和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发展一批工业、农业和历史文化传统名牌产品,继续做好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培育工作,保持我省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数量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深入开展食品、建材、农资、电器等产品的打假工作和以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为核心的质量监督工作,巩固原有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成果,确保全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开展食品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防范监管体系,做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定人。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二类目标:
  (三)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进一批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用标准带动特色产业的质量提升;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省农业地方标准80%以上达到无公害要求,继续推广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体系,做好省重点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工作。申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全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积极推进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加大对计量器具产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计量器具产品省级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加大对资源控制、环境保护领域的计量工作力度。
  (五)依法加强对检验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认证市场、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食品、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规范各类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推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建立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市场监督稽查。
  (六)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预警制度和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发生;特种设备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检率达到规定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力争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内。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类目标:
  (一)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牵头完成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推进“三张网”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
  (二)加强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此类产品的广告发布行为,组织“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项的整治行动,开展无证医疗器械、邮寄假药和非法回收药品的专项治理。继续监控城乡集贸市场经营中药材行为。加强药械的日常监管,开展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跟踪监测。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二类目标:
  (三)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11个市、64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
  (四)做好药品GMP、GSP等认证,深化农村用药规范管理。完成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抓好新开办生产企业及新增剂型的GMP认证,启动中药饮片等类别GMP认证,推进中药材GAP认证工作。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后的监管。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促进供应网络建设,基本完成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目标,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五)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改革,规范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做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前期工作。开展已审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清理、整顿和换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广告管理。
  (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抓好杭州、嘉兴两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筹建省食品安全信息网。
  省旅游局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加强与境外旅游业界等方面的合作,整合全省各地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举办首届浙江山水旅游节、首届浙江国际旅游文化节和首届中韩旅游合作大会,不断扩大浙江旅游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力争全年接待海外游客3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5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1.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000亿元。
  (二)开展《浙江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浙江省海洋旅游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生态旅游规划》,积极推动海洋旅游产业发展,着手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事故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之内。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积极推进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深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力争2个城市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大力推进旅行社的规范化和网络化发展,力争有3家国际旅行社和6家国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加大对绿色饭店的创建力度,力争全省绿色饭店的总量达到140家。
  (四)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严肃查处各类损害游客利益的事件,确保各类投诉事件查处率和游客满意率在80%以上。制订“浙江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力争年底前颁布实施。
  (五)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编写完成《浙江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和《浙江省2005年—2007年旅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职业经理人评审、会展策划师职称评审工作。
  省粮食局
  一类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加工企业,确保粮食安全。在省内不同类型地区设立80个市场监测点,建立全省粮食市场监测网络,及时开展粮情预报。督促各地按省定计划45.5亿斤落实地方储备,调整储备品种结构,全省地方储备粮中的晚稻储备量达到15%。新建或改造6个军粮供应站,保障部队军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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