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

  二类目标:
  (三)做好“十一五”外经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出台《浙江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和《浙江省出口反倾销管理办法》;积极引导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完善国际商务网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建立一批重要的外经贸信息库。
  (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优化“走出去”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探索“走出去”的援助服务和促进保障体系;全年有重点地选择5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环境说明会、企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落实境外投资企业、外经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全年对外经济合作营业额达到16亿美元,境外投资项目数达到435个。
  (五)做精做强引资载体,实现开发区的整合和提升。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十一五”浙江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规划》;提高开发区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水平;用好开发区专项资金,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出台《浙江省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和扩建审批原则及程序》。
  (六)做好年度公平贸易预警报告发布工作;开展公平贸易前期管理,加强纺织品配额放开后的出口秩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力争交易会上相关投诉有所下降;推进地方政府、行业中介组织、企业“三合一”工作机制建设,继续保持“两反一保”案件应诉率和胜诉率在全国前列;加强对外贸易预警和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法律和信息服务,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
  省文化厅
  一类目标:
  (一)抓好文艺精品建设,确保有剧目初选入围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力争有剧目在全国(或国际)重大比赛中获奖。认真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合理布局和建设,探索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好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确保浙江美术馆奠基,抓紧西湖文化广场文化厅所属部分的相关前期工作,抓好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浙江省博物馆分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装修布展的前期工作。
  (二)全面推开并完成省级文化系统6个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争取实施省电影总公司的改革工作,启动浙江省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适时进行艺术院团的改革工作,指导推进浙江歌舞剧院、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改革。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多形式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广场、社区、农村等文化活动1.8万场,艺术表演团体演出6000场。全省电影票房收入增加3%。全省公共图书馆总流通达1000万人次,省级图书馆总流通达100万人次,博物馆参观人数达500万人次。拟订《浙江省村落文化建设规划》、《浙江省社区文化建设规划》。稳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四)做好文化下乡工作。全省专业剧团50%以上的演出场次在县及县以下农村演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实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80项。
  (五)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以演艺、音像、网吧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全年共出动检(稽)查人员不少于6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不少于8万家次。
  (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第五批省级文保单位公布后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划定工作,开展第三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推荐工作;开展第六批国保单位“四有”档案的建档工作。加强对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省直文博单位不发生安全事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省卫生厅
  一类目标:
  (一)制定“卫生强省”建设规划纲要、评价指标体系和“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加快卫生强省建设。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疫情网上直报率达到95%以上,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疫情网上直报率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以及霍乱、鼠疫、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措施,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流行。
  (二)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状况,以县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达到80%。在全省11个市各确定一所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惠民医院,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优惠服务。完善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力争25%的县在乡镇设立卫生监督分支机构。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创建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个,力争1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基层卫生人员全科医学培训,累计培训社区护士1500名、在职培训全科医生2000名。
  (四)继续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力度。在二级综合性(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启动等级评审工作。继续创建“绿色医院”,力争新增“绿色医院”11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争取病人(住出院和门诊)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达90%。县及县以上95%的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查处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省部共建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向基层和农村推广适宜技术30项。做好10个国家级、60个省级、112个市(县)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2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个,争取10项中医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实现产业转化或临床应用。
  (六)全省麻疹等“四苗”接种率保持在93%以上,城市和农村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保持在95%、92%以上。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省级考核5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增加0.5个百分点。加强血液管理,全省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达到90%。
  省人口计生委
  一类目标:
  (一)认真实施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确保全省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54万以内,户籍人口出生数控制在50.48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9%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3%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编制省“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建立完善对计生家庭的奖励、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和完善加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11个市的11个县(市、区)开展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的试点。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指导温州市及全省16个性别比明显偏高的重点县进一步搞好专项治理,大力推行再生育全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争取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以上的重点县(市、区)下降2个点,110至120的县(市、区)下降1个点,其他高于正常范围的县(市、区)有所下降;进一步加快建立全省“一盘棋”管理机制,浙北6市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管理率在70%以上,服务率在75%以上;浙南5市管理率在65%以上,服务率在70%以上。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杜绝因行政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计生恶性案件,群众计划生育重要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认真搞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争取4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人口生育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工作,争取5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县标准;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工作,实现帮扶6500户、脱贫3900户。
  (四)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改革创新,制定出台全省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工作新机制的实施办法;指导市县两级计生部门抓好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完善和落实省级计生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绩效考评。争取全省6个市和60%以上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机制。
  (五)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出台推进和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加快计生村民自治步伐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企业的计生工作,推进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落实;继续加强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橙查指导工作;制定出台全省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十一五”及今后10年发展规划,切实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搞好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争取全省70%以上的村(居)开展计生村(居)民自治;7个县(市、区)达到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药具工作先进县标准;3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信息化建设先进县标准。
  省审计厅
  一类目标:
  (一)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再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财务挂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进行同步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城建系统进行行业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审计;组织完成市、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项目25个,全省乡镇财政审计面达到25%。
  (二)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本级完成19个厅局级领导干部和1个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对11个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完成省国信控股集团公司等省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二类目标:
  (三)组织完成全省3300个审计项目计划任务,其中厅本级完成110个审计项目计划。
  (四)组织省、市审计机关开展住房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失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组织省、市审计机关开展工商系统审计。组织8个市审计机关开展地方商业银行审计。组织6个市审计机关开展世亚行贷援款项目审计。
  (五)组织省、市审计机关对23家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加强对审计中介组织的指导与管理,严格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省国资委
  一类目标:
  (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力争25家省属企业集团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6%,实现利润总额增长12%,列入授权经营考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6%。
  (二)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公司制规范改造,选择确定5家省属企业集团实施首批改革,力争1年左右时间取得成效。研究制定《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招投标转让管理办法》和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国资专职监管人员报告制度。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