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

  (六)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全年完成引进国外智力项目300项,聘请外国专家350名。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有关工作。
  省劳动保障厅
  一类目标:
  (一)加大城乡统筹就业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围绕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3个重点,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2万个;帮助30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5万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培训高技能人才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二)积极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20万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万人。落实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巩固26个经济发达县(市)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成果,13个基金支付困难县(市)进一步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积极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0万人。
  (四)劳动保障监察全年检查企业4.7万家,力争劳动者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6%;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1%。
  (五)加大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力度,全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
  省国土资源厅
  一类目标:
  (一)研究制订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120万亩土地整理任务,其中建成100万亩标准农田;科学合理开发海涂和黄土丘陵,确保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二)严格保护土地资源,做好新一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研究制订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省新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95%以上;开展农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执法大检查。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省集中和合理切块到市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用地转用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盘活存量土地5万亩,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努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要;大力推进节约用地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双控”标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绿化率,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制定和实施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积极推行和完善建设用地租赁制度;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管理。
  (四)启动全省“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规范采矿权行政授予和协议出让行为,继续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4600个以内,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积极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成30个省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制订“绿色矿山”标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五)全面完成省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开展杭州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制订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8个县(市)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试点工作。
  (六)基本完成县级土地更新调查任务;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出台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办法,全面实施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完善储量登记、统计、评审等制度,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利用效率。
  省建设厅
  一类目标:
  (一)贯彻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研究建立和完善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法规与标准体系为支撑的城乡规划空间管治制度。组织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完成温台沿海和金衢丽地区城市群规划编制;加强农房防灾工作,启动农房抗灾能力调查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1/3的县(市、区)在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加强城乡规划监管,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实施率达到95%以上。指导督促各地柑陕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尚未立项的县(市、区)污水处理工程力争全部申报立项,年内开工建设1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设区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3%,钱塘江流域市县全部启动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改造,启动建设100个镇(乡)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
  (二)继续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控制拆迁规模,严格按拆迁计划实施拆迁,基本完成2004年底止已在外过渡2年以上的城镇房屋拆迁户的安置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大楼行政中心西北区块拆迁安置有关工作。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全省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实施廉租房制度市县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享受住户达1万户以上。开展为我省失地农民、欠发达地区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进城务工提供住房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和强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制,建筑施工事故死亡数和重大事故次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之内。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积极打造建筑强省,全省建筑业产值、利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建立健全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年底前完成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比重达到80%,实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
  (四)加强住宅与房地产业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继续深化住房货币化改革,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发放工作,积极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大力推动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省年归集住房公积金达到150亿元,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100亿元,继续做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
  (五)抓好城市建设“三个一千”工程实施,新增城市道路1000万平方米,新增和改造给排水管网1000公里,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0公顷。继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力度;实施城市街容标准,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规划管理,国家重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项目“一书两证”实施率达到90%以上。
  省交通厅
  一类目标:
  (一)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建设,确保新开工30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确保金丽温高速公路永鹿段、甬金高速公路(金华、绍兴、宁波段)、沪杭甬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大井至枫泾段、杭新景高速公路袁浦至中埠段等6项计300公年底前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建设,确保甬舟集装箱项目开工,引导和支持温州、台州、嘉兴等港口建设和资源整合;督促建成北仑四期、浙江国华电厂等5个万吨级泊位。
  (二)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年内完成的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辖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次数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之内。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完成56省道瑞安段等6个项目159公里一、二级公路建设任务;完成6000公里的县省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改造建设10000公里以上通村公路。
  (四)加强内河航道及其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杭甬运河桥梁、船闸、航道全线开工建设;完成《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含宁波—舟山港口资源整合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报批工作。
  (五)在养路费改税正式实施之前,继续依法足额征缴交通规费,征收额比上年有所增长;继续加强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整治与监管,严肃查处转包、违规分包行为和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
  (六)加大对超限运输的整治力度,超限运输卸载率达到70%以上,国省道公路载货车辆平均超载率下降到15%以下;指导、督促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指导、督促全省完成2329公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
  省信息产业厅
  一类目标:
  (一)推进“数字浙江”建设。完成“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年度工作目标,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6亿元;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深化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建立有效的数据交换运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建设和完善服装、纺织印染等5个面向区域或重点行业的产品创新中心与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10项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订工作;推进电子证书发行应用,完成电子证书发行量4万张,扩大电子证书应用范围。
  (二)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环杭州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息产业基地建设,优先发展软件、集成电路核心产业,年增长率保持30%;重点培育并申报成功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2个。继续实施大公司战略,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3家、30—100亿元企业6家、10—30亿元企业9家;完成软件与系统集成年销售收入25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软件企业1家、超亿元的软件企业18家,新认定软件企业50家、软件产品260项。根据浙政发[2005]12号和14号文件精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和修订完善有关重点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积极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五大百亿”工程年度相关工作目标。
  二类目标:
  (三)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在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系统芯片、汽车电子等领域突破10项关键与共性技术;实施100项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