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自2005年起,把服务业发展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江苏省服务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委、省政府。
七、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
30、多渠道、多形式吸引海外优秀研发人才。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予以承认,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各级政府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一批中高档公寓,以优惠价格出租给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周转使用。安排其子女就近就读重点学校,外籍人士子女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优先在当地国际学校和部分其他学校学习。
31、留学人员回国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服务业企业,初创期间实行一定的税费优惠。
32、省政府设立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30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33、支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一批公务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交流培训人员费用由各级政府和派员单位共同承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34、扩大科技服务机构职务、职称、聘任自主权。对科技服务机构内部的职务结构比例,政府人事管理部门不再实行指标控制,由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等级,确立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科技人员竞争上岗,所取得的职务和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八、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开放
35、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样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尽快完成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政会分开改革。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