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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的通知

  15.促进特色商业和老字号发展。加强培育和引导,陆续推出、完善什刹海茶艺酒吧街、琉璃厂文化街、北京古玩城、秀水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红桥市场等10个左右全市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和朝阳公园国际风情街、大都酒吧街等15个左右区域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通过市商业联合会和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三大系列“百家特色店”评选推介活动,向社会推出特色商店和特色风味餐厅、清真民族餐厅各100家。积极开发具有中国和北京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地方特色商品,集中组织、培育、宣传、推广特色服务。鼓励协会、企业积极组织国内外和本市名特优新商品,举办高水平的特色购物节。加强对有发展潜力的京城老字号企业的扶持,推介40家左右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经营管理模式先进、影响广泛的老字号企业。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和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规划委、市公安局、市文物局、本市相关行业协会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2005年7月-2005年12月)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各部门按照分工,及早动手,密切配合,制订切实可行的分阶段工作计划,抓紧启动前期各项基础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同心协力齐行动的良好氛围和局面。第二阶段(2006年1月-2007年12月)集中力量,全面推进。行动计划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各项标准规范应尽早研究,力争提前出台,为项目实施、任务推进,特别是标准规范的培训、推广、落实工作提供充分的时间保证,确保奥运会召开前达到预期目标,收到实效。2006年,重点开展各项标准规范的制订和重点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年底前各项标准规范全部出台,重点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基本完成,为开展贯彻实施标准的培训工作和项目尽早投入运营创造条件。2007年,重点开展各项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使新建和改扩建商业设施投入运营,设施功能得以充分展现,商业服务业整体面貌和水平明显改观。第三阶段(2008年1月-2008年7月)检查验收,全面到位。在加强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全面检查,对第二阶段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集中力量完成,为迎接奥运会召开做好全面充分的准备。四、主要措施为了实现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要建立规划引导、规范约束、政策支持并举的工作机制和区县组织、协会自律、企业落实、社会监督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市政府建立由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落实行动计划部门协调机制,对行动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工作计划,形成联动机制。各区县要重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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