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北京市
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商务局编制的《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已经第86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三日
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
(市商务局 2005年7月)
2008年奥运会为北京向世界充分展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风貌提供了历史机遇和广阔舞台。商业服务业作为重要的窗口行业,将在服务奥运、展示北京形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大力提升全市商业服务业的管理水平,促进首都商业服务业加快实现现代化,特制订《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以大众化消费为主体,按照“商业布局合理、业态结构完整、经营行为规范明确、满足各层次消费需求”的行业发展要求,完善规则,强化监管,加快商业服务业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通过3年努力,使首都商业服务业行为规范文明,运行安全高效,行业面貌和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为实现总体目标,要充分利用健全行业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树立样板示范等手段,在“规范、便利、繁荣”3个方面,重点推进15项工作。
(一)大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不同业态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
1.进一步优化大型商场(超市)消费环境。完善和推行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定,重点规范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等促销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假打折以及假冒名牌等欺诈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每年组织开展诚信促销竞赛活动。制订和推行商品陈列、灯光照明、室内温度、背景音乐、语言文字和导向标识等大型商场(超市)环境规范,提高消费者购物的便利和舒适程度。制订和推行大型商场(超市)总服务台、顾客卫生间、试衣间的管理规范和员工行为礼仪规范。重点解决总服务台功能不健全、顾客卫生间与试衣间脏乱差及员工仪表、着装、语言等服务细节不当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商场(超市)柜台设置不合理、通道不畅、报警系统不健全、疏散标识不明确、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本市相关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