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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统一有序开展,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按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及报表,编发简报,并负责与省集中整治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各区县、高新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集中整治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当前货运市场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意义、目标、措施、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从业者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的经营者进行清查摸底,符合经营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办理相关证照。要坚持高效便民、以人为本的原则,简化程序,采取上门办理或集中办理的方式,方便经营者。证照办理中严禁搭车收费。对擅自侵占土地、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要提出物流配载发展和运行方案并付诸实施。整治活动由淄博市集中整治道路运输货物场站和配载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交通、工商、税务、国土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取缔“黑户”非法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场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工商、税务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市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货运场站要健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租户名册和信誉档案,坚决抵制“黑户”进场抢货,扰乱道路运输货物市场秩序的现象,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行业良性发展。
  五、具体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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