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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管理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政府采购、专项支出未编入部门预算。2004年,部门单位追加经费中政府采购支出1492.3万元,占当年追加经费5124.4万元的30%。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支出未编制到部门预算中。
  2、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不够细化。2004年,市计委、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资金投资计划2.84亿元。一次性落实到项目的有1.28亿元,占45%;另行安排或待批的项目资金1.56亿元,占55%。在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环节,存在改变资金用向、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如淄博火车站广场工程指挥部将工程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支付张店区西四路步行街电器设备和工程款。
  3、无审批手续追加预算807.8万元,用于核销1988年至1999年之间的单位借款和入股资金。包括市外事办、中国旅行社等10个单位预算借款434万元,太平洋保险公司入股资金373.8万元。
  (二)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今年重点审计了市计委、建委、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农业局、民政局7个部门及所属39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多数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预算内财政资金管理日趋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经费下沉”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将自身的经费转移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或收取下属单位的“管理费”予以解决,有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的资金、资产,将自身基建支出转移到所属单位。审计的7个部门中有4个部门存在这个问题。如2004年,市规划局为解决所属分局办公经费不足,在下属淄博新世纪规划事务所列支局机关办公经费130万元。市民政局在所属的淄博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列支局机关会议室装修费等55万元。
  2、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7个部门及所属39个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账外资产多、产权不明晰的问题比较突出。经审计和资产评估,发现存在评估价值为1.25亿元的账外资产。主要是房产面积4.01万平方米,价值5059万元;土地面积7.6万平方米,价值7417万元。据统计,7个部门39个所属单位占用的房产面积14.72万平方米,能够提供出产权证明的只有2.72万平方米,占18.5%。还有33个单位不能提供出占有土地的产权证明。如市环保局系统7240平方米的房产没有产权证明,农业局系统9个单位占有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明。由于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和流失问题。如市农业局未经批准,占用市良种繁殖场25亩土地为本系统职工建造5栋商品住宅楼。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对外出租房屋收入9.24万元未纳入财务帐内核算,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招待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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