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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等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监[2005]2号)


各市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政府纠风办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审计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省实际,就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为目的;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行政,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统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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