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23、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单”培养;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更新观念,进行教学制度和模式创新,继续推进弹性学习制度和学分制试点工作。
  鼓励中等职业学开放办学,拓宽办学功能,激活办学机制,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成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重要基地。
  八、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
  24、完成市政府实事郊区5万名农民培训工作。“郊区劳动力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在上半年完成3万人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下半年再完成2万人培训任务,完成对所有培训项目的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会。
  25、举办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年内在上海举办“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促进长三角地区职成教育的合作与交流。
  26、建立和健全社区教育工作评价机制。为了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社区工作,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市的《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对街道、乡镇的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进行评估试点,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7、完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完成专用管理软件开发、全部非学历教育机构登录、人员培训和管理软件的试运行,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现对学校的信息化管理、监控,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手段的进一步现代化。
  完成对老年学校、社区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乡镇成人学校的事业统计。
  九、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28、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和教师学习贯彻《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并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两个“纲要”,落实载体,架构课内课外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对两个“纲要”实施工作的培训。组织实施“上海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举办“上海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筹建德育名师工作室,教师德育培训基地和学生学农基地。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工作的督查、总结和表彰。加强对市行为规范示范校的过程督查和滚动评审。
  29、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对学校周边等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对违法犯罪情节轻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考察制度,构建青保、公安、检察、法院互相贯通的信息平台。做好本市首批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的评选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