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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12、加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完善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管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验,促进学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建立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学定期开放制度,加大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制订《上海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工作。
  深入调研,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区域性课程整体改革试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等的试验,推进本市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五、加强民族教育,办好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
  13、认真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完成本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嘉定一中、上大附中、朱家角中学扩招以及设施建设、师资培训等工作。同时启动2006年金山中学等4所学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场地、师资等有关准备工作。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按照小学低年级、高年级和初中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总结内地西藏班举办20周年的经验,举办成果展示活动,编制成果画册与论文集,评选和表彰本市普教系统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减负增效
  14、全面推进二期课改。完成2005年秋季中小学试验教材、推广用的试验教材和二期课改成套教材的审查工作,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二、六年级教学装备标准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新教材的经验,切实做好小学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施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认真梳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
  制定本市加强中小学双语教学和多语种教学的指导意见,推进双语和多语种教学实验。
  15、深化中小学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开展对本市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园)工作的调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园)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度。
  继续探索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行《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积极探索建立本市中小学生数字化成长档案系统,逐步形成以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16、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完成对本市14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梳理和重新登记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制订《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审批的若干意见》,规范对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制定《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及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原则,深化本市公办转制学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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