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
信访办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5]5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信访办制定的《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7月20日
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省信访办 2005年6月8日)
为确保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
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
信访条例》,大力推进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任务是:利用省电子政务外网(与国际互联网逻辑隔离)实现全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业务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实现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一)建设省级信访信息网络系统中心平台。省政府投资在省信访办建设包括机房、服务器、数据库及有关软件的省级信访信息平台。同时组织开发全省统一使用,且具有二次开发接口的B/S(浏览器/服务器)结构的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软件,使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政府部门通过浏览器或通过本地系统集成来与省级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实现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实现简单事务网上办公。此项工作由省信访办负责组织实施,200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成网络联通及配套建设工作。全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政府部门的信访处(科)室或工作人员及乡(镇)信访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微机并与省电子政务外网联通,根据全省软件系统要求购买统一的USB认证设备,同时还要配备打印机、扫描仪和数码相机等设备。信访工作机构内部要建立局域网,以适应信访工作信息化要求。此项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2005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