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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省发展改革委要同有关部门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组建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并尽快出台全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重复建立新的评标专家库。各类招标项目所需的评标专家,均从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其评标专家必须从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确定。专家抽取要按照招投标行政监督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有关规定,分别在对应的部门及地区设立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网络终端进行。
  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补充。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评标纪律。项目主管和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参与评标。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公告制度,依法公开招投标信息
  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得招标信息,凡我省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和本省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对于不在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单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本着招标人自愿的原则,也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通过网络及时发布我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项目信息、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结果、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标投标当事人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信息全过程公开,逐步实现招投标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有效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为行政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提供可靠、方便、高效的信息平台。其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等媒介,依法公开有关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输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人或者各类招标代理机构要及时将其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传输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四、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清理整顿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建立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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