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3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辽宁,现就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以下简称扩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扩面工作目标。2005年,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750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600万人,事业单位要基本参保。全省养老、失业保险缴费率均高于90%。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0万人,中省直单位全部参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参保。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0万人,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基本参保。以后每年各险种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参保人员缴费率逐年提高。
(二)扩面工作重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为重点。失业保险扩面,要以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转制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基本医疗保险扩面,要以中省直企业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为重点。工伤保险扩面,要以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政府对扩面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统一安排,有关部门配合,企业依法参保,社会联动扩面”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宣传等手段,集中力量打一场扩面工作攻坚战。各市政府作为扩面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统一下达的扩面计划,统筹安排,逐级分解,切实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扩面任务按期完成。
三、部门配合,联动扩面
(一)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扩面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确定扩面的重点单位和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