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的通知
(昆农博会[2005]6号)
农博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将于9月9日—9月13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农博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参展产品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评审办法组织好参展产品参加评审。
附: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
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下同)优质产品评奖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评审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次优质产品评审范围为参加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展示、展销的本省参展产品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
第四条 本届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评奖按产品类别分设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聘请省市专家参加评审。
第二章 产品申报
第五条 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的参评品种范围:
粮油类: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籽、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及其加工品。
瓜蔬类:包括各种蔬菜、瓜类及其加工品。
水果类:包括柑桔、杨梅、桃、梨、李、枇杷、葡萄、果梅、果蔗和水果加工品。
干果类:包括山核桃、白果、板栗、松子等。
茶叶类:包括眉茶、珠茶、蒸青茶、红茶、龙井茶、普尔茶等各种大宗茶、名优茶,以及其它茶叶产品。
花卉苗木类:包括鲜切花(切叶)、花坛花卉(草花)、盆花、观叶(观果)植物、盆景、观赏苗木(含草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