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打击拆除力度,加强新违法建筑的防范,对社会市民反映集中的违法违章建筑实施攻坚,力争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逐步还清,使违法违章建筑现象逐步减少。
5、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指挥顺畅、处置有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处置突发事件机制,确保及时完成市里交办的堵塞交通、群体上访、聚众抗法等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落实城管网格管理。在整合现有城管网格管理资源的基础上,按照“边界统一,协同巡查、分类执法”的原则,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对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消除。
(三)结合各自特点,抓好深化细化
各单位特别是各区城管大队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围绕区域内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市城管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结合本区城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所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排摸,将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项目作为重点,列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中与本区社会综合治理关系最密切、问题最多、影响最大的工作内容和区域,作为首先突破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地区,制定周密的整治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重点突破,带动其他的整治工作,形成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计划。各级领导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市委市政府“8.1”会议精神,把集中三个月协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城管执法部门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和细化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跨前一步,主动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城管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与相关部门联系界面多,各级城管部门要发扬“跨前一步,主动协调”的精神,在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牵头负责的,如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非法散发和张贴小广告及“三乱”等要跨前一步,主动协调;对协同配合的,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促进有关工作的落实。
3、注重结合,形成机制。一方面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各单位的日常执法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与市容、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实现资源整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协同作战、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