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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协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协同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沪城管执[2005]16号)


各区城管大队、市城管总队:
  根据8月1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会议的精神和市委市府统一部署,为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协同市有关部门有效打击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社会丑恶现象,切实维护上海的稳定,现就协同开展社会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时间
  按照市统一部署,整治时间为期三个月,从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二、工作内容
  (一)围绕全市总体目标,主动协同配合
  城管执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城管执法工作面对的就是大量的社会矛盾和违法违章现象,而且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社会治安和稳定,因此,城管执法部门要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的协同配合意识,在城管执法中提升新站位,抓住结合点、找准切入口,及时处置和化解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问题和各类突出矛盾,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队伍在加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方面军的作用。
  (二)根据城管工作实际,抓好六项重点
  1、加强乱设摊整治。与相关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继续加大“乱设摊”的整治力度。当前,结合夏令特点,对西瓜摊、夜排档等开展专项整治,控制并减少乱设摊现象。
  2、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按照市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力度,对强讨恶要盗抢等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按照“禁”、“严”、“控”三种区域的要求,达到禁止区域(人民广场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南京路步行街、铁路上海站地区和外滩风景区等)能禁住,无流浪乞讨现象;严管区域(徐家汇、淮海路、四川路、豫园、机场和各区县政府确定的区域)乞讨现象基本消失;控制区域能有效控制,无成帮结伙乞讨和强讨恶要现象的目标。
  3、非法散发小广告和三乱整治。对非法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散发的实施收缴,协助工商部门查处窝点,协助公安和文化部门打击制售假证件和含黄赌毒等不良信息的小广告。继续采取行政处罚、停机、语音告知、及时清除等措施,加大对“三乱”的整治力度,达到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非法散发小广告明显减少,中午12点以后基本无“三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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