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05]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九日
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2005-2009年)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法治政府,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宏伟目标。
(二)工作目标。我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等问题有效解决;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完善;高效、便捷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行政行为不断规范,政府的服务意识、信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高,法治政府的构架初步形成。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
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积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