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省劳动就业状况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747.1万人,比上年增长1.4%,其中城镇从业人员954.43万人,比上年增长6.2%;城镇在岗职工367.4万人,比上年下降3.4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二、2005年我省宏观经济主要调控目标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快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坚定不移地推进“三化”进程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5年全省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财政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7%和5%,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三、2005年全省工资指导线
综合以上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确定2005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下:
1、以工资增长率12%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5年我省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
2、以工资增长率18%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预警线。
3、以工资增长率4%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产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当年工资发放困难的亏损企业,也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继续把执行工资指导线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全省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五、各类企业应按照本年度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合理确定本单位2005年度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或代行投资主体职能的部门审批后,于2005年10月底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05年10月底前直接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六、我省2005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