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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7、市园林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继续推进干渠覆盖绿化试点工程。
  (四)落实九个建设项目
  1、由万柏林区负责,完成南内环桥西北游园建设任务;
  2、由杏花岭区负责,完成五龙花园建设(新增绿地2.61公顷)和卧虎花园续建任务;3、由尖草坪区负责,完成老龙头公园和不锈钢园区带状绿地续建任务;
  4、由迎泽区负责,完成白云寺公园、朝阳花园、松庄游园续建任务;
  5、由小店区负责,继续采用政府租地方式完成城南绿化隔离带充实提高扩展工作;
  6、由市园林局负责、小店区协助,完成唐槐公园古树保护任务,由市园林局负责完成沈阳“世博会”园林参展工作;
  7、由市辖各区负责搞好古树名木管护工作;
  8、由市建管委负责、督促市综合开发公司实施,完成漪汾公园续建工作;
  9、由各区负责搞好已计划安排的市政新道路、街头绿地、游园的绿化工作及部分道路绿地改造补栽补种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牢固树立创建意识,坚持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挖潜补绿方针,强化创建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研究解决绿化用地、绿化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采取措施,精心组织,真正使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市、区园林部门要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督导作用。
  (二)严格管理,促进城市绿化良性发展
  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绿色图章制度》审批绿化项目和绿化方案、发放施工许可证、收缴绿化配套金。要保护好现有绿化成果、控制绿地,将“绿线”作为城市建设的“高压线”来执行和管理。园林、规划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线”不明确,绿化方案不确定,绿化比例不足的一律不予审批。未经园林部门审核加盖“绿色图章”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务大厅联审制度,建立“绿线”、绿化成果档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侵占“绿线”、挤占绿地、损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恢复一起。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园林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在处理侵占“绿线”绿地、毁坏树木问题上做到权责明确、严格执法。加强绿化工程市场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预结算审核制、审计跟踪问责制。市园林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园林部门要积极组建城市绿化项目库,实现电脑联网管理,提高绿化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绿化统计核查工作,每年10月份,市园林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区各单位上报绿化数据进行复查,杜绝虚报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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