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3)奉命紧急救援灾区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命令1小时内出发,按会议部署和各自职责对灾区进行援助。
  (4)电力保障组、城市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次生灾害防治组及各单位立即对基础设施、生命线系统及次生灾害源进行检查,抢险抢修,防止次生灾害扩展。
  3、Ⅰ类、Ⅱ类、Ⅲ类地震发生后的紧急行动
  震后半小时内,市防震减灾领导组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预案分工救灾。
  (1)Ⅰ类、Ⅱ类地震以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总指挥;Ⅲ类地震以分管副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为副总指挥,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灾区及灾区相邻的各级政府及三区管委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各自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救灾工作。
  (2)指挥部应急行动,震后1小时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市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
  由市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及灾害损失情况,圈定重灾区;酌定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20天);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研究指挥市地震应急专业抢险队、市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和驻地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挥调度各专业救灾队伍开展重点部位抢险;组织调度救灾物资、设备和救援人员,组织非灾区对灾区的紧急支援;决定实行特别管制范围;召开震情、灾情新闻发布会等
 (3)应急时间要求:
  震后半小时启动各自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抢险救灾队伍在1小时内集结待命;1小时内开通抗震救灾指挥必须的通信、供电网线;2小时内现场医疗救护网建立;12小时内疏通交通干线;灾民3天内所需水、电、食品供应基本得到保证。
  四、灾情速报程序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政府、三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应尽快了解辖区或本单位地震影响破坏程度,上报当地政府或地震部门。
  (一)灾情速报内容
  1、影响范围:地震造成的有感程度和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人员伤亡情况;
  3、经济影响:地震对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与破坏,对当地生产的影响程度以及家庭财产的损失。如发现易引发重大地震次生灾害的隐患或急需紧急救援的情况,可直接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4、社会影响:地震时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社会组织、社会秩序受到的破坏或影响等。
  (二)灾情速报时间
  1、乡级政府或规模在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在震后1小时内将灾情报至县级政府或县级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2、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或规模在千人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含金融、新闻、监狱等重要部门),应在震后1.5小时内将灾情上报市政府或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