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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8、治安保卫组
  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武警太原支队
  主要职责: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监狱、生命线工程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9、次生灾害防治组
  召集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消防支队、省国防工办、太化集团公司
  主要职责:
  负责对各种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次生灾害源进行安全检查和抢险;负责督查可能产生灾害隐患的国有企业;负责震后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源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消防和特种设备的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受影响地区人员撤离。
  10、后勤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太原石油公司
  主要职责:
  负责防震减灾粮食、食品、物资储备计划,做好调拨组织工作;确保灾民和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组织抢险救灾所需建材、钢材、生活用品供应;组织各大型公共场所顾客有序疏散,做好财物保护工作。
  11、学校、公共场所防救组
  召集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共青团市委
  主要职责:
  加强学校地震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掌握避震、疏散、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组织避震疏散;接到临震预报后,做出停课、关闭公共活动场所的决定;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火灾、中毒等次生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12、财务管理组
  召集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
  筹集抗震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中央、省下拨的救灾经费及兄弟省市援助的经费,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13、宣传教育组
  召集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太原日报社
  主要职责:
  按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震情宣传口径,向社会公布震情和灾情;负责防震救灾应急宣传;宣传报道抗震救灾的英雄模范事迹,激励群众战胜灾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澄清地震谣言。
  14、涉外工作组
  召集单位:市外事办
  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太原海关
  主要职责:
  组织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来并人员,国际救援人员,外国新闻记者及外国科学考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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