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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遵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调动部队、专业抢险队、民兵预备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国家重要物资。
  2、医疗卫生组
  召集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市容环卫局
  主要职责:
  组织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震区进行救治;做好危重伤员转运、护送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及时清运垃圾、死亡牲畜,保持环境清洁,预防各种疫情;做好水源、食品卫生监测检查工作;储备必要的应急药品、医疗器械。
  3、交通运输组
  召集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太原铁路局、市公交总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
  主要职责:
  对被毁公路、铁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清除路面障碍,设置醒目标志,保证救灾车辆通行;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实行交通管制;根据灾情考虑空运、空投。
  4、电力保障组
  召集单位:太原供电局
  责任单位:太原供电局、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主要职责:
  对电力系统破坏情况进行检查,并迅速进行抢险、抢修;根据不同用户情况,采取拉闸、切断等紧急措施;负责提供用户自备发电机名录,以备市防震减灾指挥部临时征用。
  5、通信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通信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通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电信分公司
  主要职责:
  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确保救灾指挥机关和地震部门通信畅通,必要时架设临时线路;按需要启动无线通信和流动通信车;必要时调用其它部门通信系统。
  6、灾民安置组
  召集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园林局、山西保监局
  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启用,做好灾民安置和转移工作;
  设立灾民救济、抚恤物品供应站;
  组织灾民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负责接收紧急救援物资;
  做好死难者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安置工作;
  做好灾后监督、协调保险理赔工作。
  7、城市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
  召集单位:市建管委
  责任单位:市建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煤气化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
  主要职责:
  负责供水、燃气、供热、排污、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检查抢修;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险排险;开启备用水源和供水设备,满足饮水和消防用水;负责人防工程抢险、排险及核辐射、化学污染监测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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