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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Ⅴ类:强有感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3.5~4.5级(含4.5级)地震,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四)事权划分
  Ⅰ类、Ⅱ类、Ⅲ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Ⅳ类、Ⅴ类地震由震中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震区内中央、省、市驻地单位均须遵循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应急工作由太原市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15个专业防救组,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经济、民营三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须成立相应组织,接受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与职责,落实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在地震短临预报正式发布或地震突然发生后,视灾情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构成。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市各专业防救组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与县(市、区)及三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一)市防震减灾领导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警备区司令员
  市发改委主任
  市建管委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成员:市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各县(市、区)、三区、各有关部门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地震应急准备的落实。在应急阶段,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宣布实行特别管制,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二)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15个专业防救组召集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日常事务由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负责。
  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协助市防震减灾领导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地震新闻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
  5、处理防震减灾领导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各专业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灾组
  召集单位:太原警备区
  责任单位: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市煤管局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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