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质监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四个等级的划分。对企业按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A类企业,指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但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B类企业,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较为完善,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企业。C类企业是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不够完善,其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D类企业,指无证无照或超范围超期生产的企业;已处于停产、转产状态但未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规模小且经努力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仍违法生产经营,且拒不改正的企业等。二是有效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在对企业实行分类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对分类确定为扶优扶强的A类企业,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内部管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走质量效益型的道路,并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强势企业。对分类确定为需规范完善的B类企业,要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在生产条件、卫生条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后,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督促和帮助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对分类确定为需整改的C类企业,给予一定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对其中生产条件、卫生条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的,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实施重点监管;对经整改后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仍不合格的转为D类企业。对分类确定为需关停并转的D类企业,建议工商、卫生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实施关停并转;对无证无照等黑窝点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状况的日常监管。要对企业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台账、生产加工及检验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抽查;要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等措施加强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要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及时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