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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体育局《实施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类别与样本量
  此次监测工作国家下达我区幼儿、成年人、老年人三类人群总量为7200人。其中:幼儿1600人,成年人4800人,老年人800人。为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我区按8080人的样本量进行安排,各监测片年龄具体样本量见附表。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115人,总样本量为184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亲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110人,总样本量为528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120人,总样本量为96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三)抽样原则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四、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体质监测:根据国家《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规定,测试内容见附表。
  (二)问卷调查项目:按附表有关询问指标的内容进行。
  五、监测经费
  由自治区和各市政府财政部门核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六、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配发的体质监测器材。
  七、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2004年10月—2005年3月)
  1.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培训,明确工作任务,掌握监测方法。
  2.制定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于2004年12月底前上报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3.2005年3月底前,完成我区体质监测点的确定和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完成监测器材的配发、监测手册、卡片、数据录入等资料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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