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万生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董赛平 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刘 淑 自治区体育科技中心主任
(五)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联络员:
张 梅 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罗向红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陈郁春 自治区科技厅农社处助理调研员
马汉功 自治区民委文教处干部
李作忠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局局长
刘爱蓉 自治区财政厅干部
马建军 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干部
高 伟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安蕊莉 自治区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
陈超美 自治区总工会宣教部助理调研员
二、监测网络与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利用2000年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地监测网络构成如有变化,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同意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一)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定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发放监测器材、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8.验收、汇总我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9.研究分析我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向自治区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10.完善和管理本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定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成立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检测员组成的监测队伍(至少3名女性,1名医生),熟练掌握和维护体质监测器材。
5.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三、监测对象及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中国国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