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面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为个体、私营企业及时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省经委牵头)
抓紧清理修订限制和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加快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合法私有财产、合法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四、切实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阻碍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清理不利于自主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法规,统筹城乡就业管理体制。继续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力争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两项政策的落实上有所突破。加快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财政、税收和金融等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进程。建立健全促进稳定就业的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视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兼顾公平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收入再分配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继续抓好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清理现行不适应的政策规定,理顺与财政部门、参保单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的各项政策,合理调整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扩大覆盖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协调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加快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五、继续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探索和完善适应我省实际的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条件,提高质量,扩大规模。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贯彻《
民办教育促进法》,探索研究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省教育厅牵头)